這個70歲時髦女人 把老人的房子套路走的?
2019-11-14 10:05:00 來源: 都市快報
馬女士是杭州人,50多歲,前些天,她愁眉苦臉地來找律師,說80多歲的爸媽名下唯一一套房子怕是要保不住了。
“兩個老人這些天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好,真當是作孽。”她長嘆一口氣,說起事情原委。
馬女士的爸媽老馬夫婦都是退休工人,在杭州市中心的老小區(qū)里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雖然經(jīng)濟條件一般,但晚年生活也算平靜安逸。
上個月,馬女士去爸媽家?guī)兔Ω阈l(wèi)生,收拾東西時忽然發(fā)現(xiàn),爸媽的房產(chǎn)證上竟然有個抵押標記。
爸媽平時沒有什么大的花銷,為什么會去抵押房產(chǎn)?馬女士覺得不對勁:“你們這個章是哪里來的啦?”
老馬看了一眼,輕描淡寫地說,房產(chǎn)證借給朋友用了一下。
“什么朋友?借去干嗎用的?你曉不曉得這個章是什么意思?”馬女士一連串追問,老馬夫婦被問蒙了,支支吾吾地說,是朋友要借錢,讓他們幫忙簽個字做個“擔保”。不過,老馬夫婦并不知道擔保意味著什么。
馬女士很著急,拿著房產(chǎn)證去抵押機構(gòu)一問,發(fā)現(xiàn)爸媽的房產(chǎn)證在去年11月被用來抵押貸款,截至今年11月,要還140萬元,如果還不上,按照合同約定,房子就可能被貸款機構(gòu)收走。
馬女士驚呆了,這是二老在杭州唯一一套住房,也是二老最大的一筆財產(chǎn),沒了可怎么辦?
老馬夫婦一聽也急了,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把來龍去脈都告訴了女兒。記者林琳
五年前遇到一個70歲的時髦女人看到老馬家電視舊了,連彩電都會送上門
事情還要從五年前說起。2014年,老馬夫婦在小區(qū)樓下散步時,偶爾結(jié)識了一位姓周的女子,周70多歲,打扮得蠻時尚,說話快言快語,是個“自來熟”。
周自稱住在杭州江干區(qū),正好到附近來推銷保健品。
老馬夫婦告訴女兒,自己原本對保健品并不感興趣,但周和其他的人不一樣,不會“死纏爛打”求著他們買,出手還很“大方”,時不時會給他們送些米、油、水果等日常用品。
一來二去,老馬夫婦和周熟絡了起來,老馬覺得,周是個“很有生活品質(zhì)”的人,吃、穿都蠻講究,對朋友也舍得花錢。他說,有一回周某來家里串門,發(fā)現(xiàn)他們的電視機有些舊了,回去二話沒說竟然買了一臺50寸的大彩電,直接送到老馬家里。
這些平日相處的點點滴滴,讓老馬夫婦對周越來越信任。
馬女士猜測,或許正是有了之前的這些鋪墊,爸媽才會落進周某的“套路”里。
準備了一套“組合拳”一步步把老馬夫婦套路進去
周某是怎么套路老馬夫婦的?律師聽完馬女士和老馬夫婦的陳述,心里大概有了數(shù)——
套路1:借口有投資渠道,許諾好處費,“借”走房產(chǎn)證。
2015年,周在閑談時忽然提起,說自己有個投資渠道,但手頭資金不夠,需要借錢,借錢要辦手續(xù),她自己的房子已經(jīng)抵押過了,想“借”老馬夫婦的房產(chǎn)證用一用,事成之后,會給老馬夫婦一些“手續(xù)費”作為感謝。
老馬夫婦文化程度不高,并不了解其中的風險,想著給“朋友”幫忙,沒有什么損失還能賺些小錢,就爽快地答應了。
第二天,周某就帶著他們?nèi)チ艘患屹J款機構(gòu),其間,一直是她在跟對方溝通,她告訴老馬夫婦,“事情交給我來辦,你們一會簽個字就行。”
套路2:忽悠老人在合同上簽字,說好的“擔保人”變成“借款人”。
用老馬夫婦的房產(chǎn)抵押,必須由老馬夫婦親筆簽字,合同才能生效。
周某跟對方談妥后,拿來一份已經(jīng)打印填寫好的《借款合同》、一份《房產(chǎn)抵押合同》和一份《無限連帶責任擔保承諾書》,指著下方的空缺處,讓老馬夫婦簽字。
老馬夫婦眼神不好,也看不懂合同內(nèi)容,出于對周某的信任,直接就在“借款人”一欄簽了名。這樣一來,老馬夫婦成了借款人,周某反倒成了他們的擔保人。
借款的140萬元,也全部都打入了周某的賬戶(因為當時老馬夫婦也在場,同意將錢打進周某賬戶)。
套路3:每到年底就“續(xù)簽”合同,實際上是借新還舊。
這之后,周某就像此前承諾的一樣,每個月都會給老馬夫婦打1萬元錢,作為“好處費”。只是每次臨近年底要還錢的時候,她都會找各種借口,讓老馬夫婦去重新“續(xù)簽”一份合同。
說是“續(xù)簽”,其實是將房產(chǎn)重新抵押,由于杭州的房價近年來一直在漲,重新抵押后的借款往往也比前一年多,比如頭一年只有50萬的房子,到了第二年能抵押80萬,周某就拿二次抵押獲得的這筆錢,還了前面的債,付了老馬夫婦的“好處費”,余下的全都用作個人花銷。
面對老馬夫婦被套路后簽下的合同律師也很無奈,合法有效的
律師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周某并沒有什么投資渠道,一直在拆東墻補西墻、借新還舊。而且,她還和除老馬夫婦之外的不少人有經(jīng)濟上的糾紛,這樣的“套路”,她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了。
更麻煩的是,老馬夫婦確實在兩份合同上簽了字,也就是說,合同內(nèi)容是他們的真實意思表示,而出借方也按約把錢打給了周某,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兩份合同是完全成立且有法律效力的。
周某利用老馬夫婦的信任和對合同的不了解,給自己的行為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眼看就要到還錢的期限了,還不出錢,老馬夫婦的房子就保不住。
馬女士也聯(lián)系了周某,但周某說,自己手頭暫時沒錢,還不出來。
為了這件事,二老整天唉聲嘆氣,生怕債主找上門來催債,自己無家可歸。
老馬兩個女兒每人湊了50萬替父母還債
應馬女士的要求,律師將老馬、周某、貸款機構(gòu)三方叫到一起,組織了一次調(diào)解。
周某也到了現(xiàn)場,她承認,之前簽的合同有誤,自己是實際借款人,老馬夫婦應當是擔保人。
三方重新簽訂了一份《合同修正承諾書》,說明周某實為借款人,老馬夫婦實為擔保人,但原始合同中老馬夫婦抵押房產(chǎn)的意思表示仍然是真實的,老馬夫婦仍然需要履行擔保責任。
調(diào)解中,周某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是在“欺騙”老馬夫婦:“我現(xiàn)在不還是因為沒有錢,又不是說我以后都不還,這幾年我每個月的利息錢是不是都準時轉(zhuǎn)過去的?”
讓馬女士更氣憤的是,即便到了這時,父母還在為周某辯解。“她(周某)真的是一個講信用的人,不會騙人的。”老馬說,這幾年,周某前后共給了他40萬元,作為擔保“好處費”,他愿意相信周某。
“現(xiàn)在不是信不信的問題,是錢誰來還?房子怎么辦?”說到房子,老馬不出聲了,只是嘆氣。
雖然法律上并沒有“父債子償”一說,但看到父母擔驚受怕的樣子,馬女士還是心軟了。她和姐姐商量后主動提出,愿意每人出50萬元,幫爸媽一起把“債”還了。
兩人都是工薪階層,50萬元對兩個家庭來說,都不是一筆小數(shù)目。
周某在旁邊聽著,一語不發(fā)。
經(jīng)律師調(diào)解,三方約定:擔保人老馬夫婦拿出這幾年獲得的40萬元“好處費”,再加上兩個女兒湊得的100萬元,先墊還借款,同時對借款人周某在民法上享有追償權(quán)。
眼下房子雖然解決了,但老馬夫婦的這筆錢,不知什么時候才能拿回。馬女士也知道,周某沒有工作能力,沒有其他收入渠道,要等她還錢,恐怕是遙遙無期了……
律師詳析周某的套路
“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吳婷律師:周某這個套路有隱蔽性,在這一過程中,各方當事人簽訂了正式的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擔保人并不存在被脅迫的情形,簽字也是真實意思表示,所以擔保人很難舉證撇清自己的責任,像老馬夫婦遇到的這種情況,即便周某存在虛構(gòu)投資情節(jié)的情況,但貸款機構(gòu)是真金白銀出資的,有合同、轉(zhuǎn)賬記錄等證據(jù),法院仍然會確認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真實性。
但是,由于該借款并不產(chǎn)生真正的資金收益,也就是說借款人周某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虛構(gòu)投資用途借錢,將借來的錢部分用于償還出借人利息,部分用于給予擔保人好處費,自己則揮霍剩余的本金,這種行為已經(jīng)涉嫌詐騙。
吳婷律師也提示當事人馬女士可以報警,不過馬女士表示暫時不想報警,因為擔心報警之后,周某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錢就更要不回來了。
吳婷律師提醒,老年人不要輕信各種境外上市、非流通股解禁、期貨交易等自己不了解的金融投資領(lǐng)域,更不要向不熟悉的人“出借”房產(chǎn)證,不要隨意在不了解的合同或空白合同上簽字,面對擔保、借款等情況,務必要謹慎再謹慎。
(責任編輯:季麗亞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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