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深圳業泰股權投資基金及其法定代表人遭監管出具警示函
2022-05-07 09:36:24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 劉宇陽 李海媛
5月5日,深圳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深圳業泰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業泰股權投資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悉,深圳業泰股權投資基金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未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個別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對個別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等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深圳業泰股權投資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應當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意識,持續加強業務管理,盡職履行基金管理人職責,杜絕產生新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深圳證監局也對深圳業泰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劉譯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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