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視點:身兼多職!東方阿爾法基金總經理兼任財務負責人
2022-06-29 06:29:26 來源:中證報
近日,一則基金公司高管變更公告引發業內關注。
據東方阿爾法基金發布的公告,聘任劉明擔任公司財務負責人。而劉明,正是公司大股東、總經理,同時還是投資總監及基金經理。業內人士提出,總經理兼任財務負責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相關風險?
(相關資料圖)
身兼多職
日前,東方阿爾法基金發布一則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稱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同意聘任劉明擔任公司財務負責人。劉明,即東方阿爾法基金的總經理、投資總監,也是公司大股東,持有公司39.96%股份。同時,他還擔任基金經理一職,管理著東方阿爾法精選、東方阿爾法招陽兩只產品。
這意味著,劉明成為集大股東、總經理、投資總監、基金經理、財務負責人等多種職務于一身的高管。
對于這一做法,業內人士表示,并無規定限制總經理兼任財務負責人,在上市公司中,也有不少董事長兼任財務負責人的案例。不過,對于基金公司總經理兼任財務負責人這一做法,業內仍有一定爭議。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原森泰表示:“財務負責人是公司相當于副總經理的高管人員,而總經理是正職高管人員,若能兼任的話,會打亂業務的界限。此外,財務口實際上具有一定的監督職能,此舉也會打亂財務的管理界限,導致監督與執行混亂。”在他看來,總經理兼任投研業務屬于正常行為,但兼任財務負責人或風控負責人并不合適。
“從合規角度而言,并沒有明文禁止,但站在內控角度,總經理與財務部門負責人重合,在內控上明顯缺少了一環,一定程度上是失效的。” 北京某執業律師也表示,“舉一個更極端的例子,考慮到合規,總經理不能兼任督察長,若總經理兼任督察長以外的其它所有部門的負責人,雖然沒有違反規定,但內控完全失效了。”
曾在多家機構任職
劉明從業已近14年,從資歷來看,他曾在多家機構任職。公告顯示,他歷經廈門證券公司鷺江營業部總經理,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副總經理,香港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投資經理,大成基金基金經理、投資部總監、首席投資官、公司副總經理等多個崗位。
在大成基金任職時,劉明管理的一只封閉式基金,在2004年10月至2008年1月期間,獲得了3年收益率445.45%的高回報。整體來看,Wind數據顯示,他目前的管理規模共10.71億元,管理過的基金幾何平均年化收益率11.8%。
2015年,劉明與老同事共同創辦東方阿爾法基金公司。經過兩年籌備,2017年,東方阿爾法基金成立。據Wind數據,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管理規模達111.6億元,旗下基金產品12只,且均為混合型產品。公司一共擁有4名基金經理。
董監高需符合監管規定
實際上,今年以來,已有多家基金公司發布高管變更公告,對財務負責人進行調整。6月13日,江信基金發布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增聘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鄭清麗;5月28日,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發布公告,新任徐許為財務負責人;4月30日,國投瑞銀基金發布公告,4月28日起由汪斌出任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
2022年2月18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規負責人、風控負責人、信息技術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管理和執業行為作出詳細規定。按照要求,在《辦法》實施前已經從業,但不符合辦法規定的從業條件的,應當自《辦法》實施之日起1 年內符合相應的從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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