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轉賬新規重在織牢金融安全防護網
2018-12-28 13:50:58 來源:新京報
任何違法所得想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來進行洗白的通道將被有效堵塞。
央行在今年7月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客戶當日現金收支超過5萬元,需由支付機構提交大額交易報告等。
當今社會,大部分人可能把消費和轉賬放到了第三方支付平臺上。央行這個《通知》無疑是出于國家金融安全大局考慮,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大額交易行為納入央行大額交易可疑監管范圍。
眾所周知,我國央行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與穩定的手段主要是匯率管制和反洗錢兩大重要手段。目前匯率管制制度日臻完善,慢慢開始匯率并軌實施市場彈性匯率機制,但反洗錢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國家每年因違法犯罪洗白的資金數額較大,而通過各種不法途徑將資金轉移到國外造成一定的資本流失。目前,正規銀行金融機構在反洗錢方面都建立了嚴密的制度,也投入了相當大的力量,在反洗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非銀行支付機構這方面依然處于反洗錢監管空白,不少支付平臺存在很多漏洞或隱患,成了違法犯罪分子洗錢的一條有效通道,引起央行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的重視。
從更深層面理解,央行發布的這個《通知》無論對哪一方都是一種積極的利好:
對于國家而言,任何違法所得想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來進行洗白的通道將被有效堵塞,使其無法變成“合法”收入,可有效遏制違法犯罪活動的泛濫;同時也可有效阻止國外一些不法資本勢力試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大量將資金投向中國而擾亂中國金融市場的企圖,為中國金融安全及穩健運行披上安全防護網。
對于非銀行支付機構來說,可極大地提高支付機構的安全度,讓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消費者產生更大的吸引力,使用戶數量不斷擴大,提高與正規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市場競爭力。如果非銀行支付機構成了各種金融違法犯罪活動藏匿的安全“港灣”,經常受到監管部門查處甚至是禁封和關閉,不僅將很難獲得消費者信賴,也有可能使自身將不可能獲得進一步發展,甚至會走向毀滅。
對于國家反腐敗及打擊個人偷漏稅來說,《通知》同樣能發揮重要作用,因為受賄不能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進行,也無法實現消費和轉賬,即便收受巨額現金將無法實現有效揮霍,只能將賄款放在家里發霉。同時,一些通過偷稅漏稅得來的錢,也不可能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消費和揮霍。如果他們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消費,無疑是不打自招,為國家反貪部門和稅務部門查繳漏稅提供了有利的線索,也將腐敗和偷稅的有效通道封死了。
總之,央行發布該《通知》無疑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之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從國家金融安全大局出發,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主動配合央行對大額交易和轉賬的可疑監管,不要怕麻煩,更不要怕因此造成用戶的下降。而對于普通人而言,這是好事,不會對使用微信和支付寶消費和轉賬造成任何影響,應舉雙手擁護。
莫開偉(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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