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政府性擔保公司也要“嚴管”
2018-11-13 09:55:32 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見習記者 孟珂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以支農支小融資擔保為主業,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關鍵原因是抵押物、擔保物不足,需要通過其他放方式進行增信,而政府性融資擔保對于小微企業的增信無疑是十分有益的。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擔保的主要作用是承擔剩余風險,并且通過這種剩余風險的承擔,以比較低的商業成本來完成風險分擔,撬動商業性金融進入到政策引導的領域。因此,政府應該更好發揮風險承擔和引導的作用,在一定的基礎、范圍和準則之下,帶動更多的商業金融機構介入融資鏈條,形成多層次的融資體系,真正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談及目前政府性融資擔保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政府性融資擔保在運營中面臨的問題是,政府對民營企業并不是了解那么清楚,倘若承擔過多的民營企業融資轉嫁的風險,地方政府的信用將會受損,并很難有效管控未來的風險。
黃志龍認為,當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的規模和比例十分有限,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對象很大比例是國有企業,同時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自身的經營也不規范,資本金不足,杠桿水平過高的現象較為突出。
對此,黃志龍建議,應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管,同時促進為民營企業或者小微企業擔保,政府加大資本金的投入,適當降低擔保費用,降低民營企業融資總成本。
“需要建立企業信用體系,通過信用評級等方式引導社會對民營企業的融資風險有客觀的評價,同時讓政府提供信用擔保有據可依。”劉向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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