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安嚴查散播謠言為廊坊銀行正名 兩人被刑拘
2021-01-27 15:52:44 來源: 鳳凰網河北
1月27日,廊坊發布微信公眾號援引廊坊公安消息,當前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生產生活秩序有序恢復。廊坊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把做好疫情防控和維護社會穩定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堅持防疫復工兩手抓兩手硬,在打贏疫情防控殲滅戰的基礎上,加大對“盜搶騙”“黃賭毒”、電信網絡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全力以赴落實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抓改革、促發展等各項措施,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治安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近日一則網絡謠言在微信群廣泛傳播:
這是謠言!
真相
2021年01月26日22時許,市民王女士報案稱:其發現有人在網上散布謠言說廊坊銀行要“出事”,讓在廊坊銀行有存款的儲戶盡快把錢取出來。
經偵查,楊某和王某有重大嫌疑。經詢問,該二人對其在網上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二人被廣陽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傳播謠言的后果有多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對于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廊坊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互聯網造謠、傳播謠言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公安機關對此將依法查處。
廣大網友加強網絡信息甄別能力,提高網絡素養,不要偏聽偏信,對未經證實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等信息,堅決做到“六不”(不發布、不傳播、不評論、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不要成為謠言的造謠者和傳播者。
與此同時,希望廣大網友要樹立法治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網絡行為,共建共享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和安全穩定的社會秩序。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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