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發布指導意見 在晉、陜、貴等地區應用甲醇汽車
2019-03-21 15:34:26 來源:人民網-汽車頻道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9〕61號)。意見指出,可因地制宜,鼓勵甲醇汽車應用。
原文中提到,在甲醇汽車應用方面,將按照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安全可控的原則,重點在山西、陜西、貴州、甘肅等資源稟賦條件較好且具有甲醇汽車運行經驗的地區,加快M100甲醇汽車的應用。鼓勵在有條件地區的公務、出租、短途客運等領域使用甲醇汽車。鼓勵在有條件地區的市政車輛、專線物流運輸等領域使用甲醇商用車。
甲醇汽車的排放標準將按照《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即國六標準實施。在相關排放標準出臺前,甲醇、甲醛排放限值暫分別按不大于2.5mg/km控制。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銷售、進口的輕型甲醇汽車均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甲醇、甲醛排放應分別達到上述限值要求。
此外,還對生產重型甲醇汽車的排放進行了規定,其應滿足《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的要求。
據工信部網站介紹,甲醇作為車用替代燃料使用,具有低碳、氧含量高、辛烷值高的特性,有利于充分燃燒,可有效提升發動機功率。我國開展甲醇汽車研發和應用始于上世紀70年代末,經過40余年不斷探索實踐,吉利汽車、陜重汽、宇通汽車、一汽靖燁等一批汽車和發動機制造企業,已擁有甲醇汽車專有技術,解決了甲醇燃料存在的腐蝕性、冷啟動、溶脹性等關鍵技術問題,具備了甲醇汽車自主開發能力。自201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山西、上海、陜西、貴州、甘肅5省市開展甲醇汽車試點工作,進一步對社會關注的甲醇汽車適用性、可靠性、經濟性、安全性、環保性等性能進行了科學系統地驗證,為甲醇汽車推廣應用奠定了重要基礎。鄂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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